
暑假期間,不少大學生做起了兼職。當“口頭約定”遇上“翻臉不認賬”,付出換不來約定報酬,如何維權?近日,黃石市下陸區(qū)人民法院辦結一起大學生討薪案,可以為兼職大學生提個醒。
2025年五一假期,張某等6名大學生為曹某提供話劇表演服務,約定3天工期,每人每日1000元,合計1.8萬元報酬。演出任務完成后,曹某以“吃住標準變更”“案外人扣款”“表演效果不佳”為由,僅支付1.2萬元。
6名大學生不服,起訴至下陸法院。
經查,雙方并未簽訂書面合同,薪酬標準、包吃包住等事項,僅通過微信聊天約定。與此同時,6名大學生確實存在擅自更換酒店的情形。
最終,經法院調解,6名大學生拿到了1.56萬元報酬。承辦法官表示,這樣的結果,既考慮了大學生擅自換酒店的不當行為,也盡可能維護了大學生獲取勞務報酬的權益。
法官指出,這場糾紛暴露出兼職市場的典型問題:微信聊天記錄代替書面合同,導致“包吃包住”等關鍵條款無明確界定;履行過程中擅自變更約定,大學生未協商便更換住宿酒店;責任劃分模糊,曹某試圖將與案外人的糾紛轉嫁到勞務報酬中。這些看似細小的疏忽,恰恰成了維權路上的“絆腳石”。
法院的調解書里,則藏著維權指南。首先,書面合同是“護身符”。本案因無書面協議,雙方對“吃住標準”“扣款條件”各執(zhí)一詞。調解書明確指出,臨時勞務也需簽訂書面合同,明確工作內容、報酬標準、食宿安排等核心條款,這是避免糾紛的第一道防線。其次,合同相對性不容突破。曹某以“案外人扣款”為由減少報酬的主張被駁回。此外,誰主張誰舉證是鐵律。曹某聲稱大學生存在“脅迫行為”卻無法舉證,最終承擔不利后果。這提醒兼職者,保留工作記錄、溝通憑證等證據,同時也要警惕對方的舉證陷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