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后我省的家居建材市場銷售商品、提供勞務服務,均應依規(guī)明碼標價或收費公示,進口商品還需出示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明。近日湖北省物價局發(fā)布《湖北省家居建材市場明碼標價規(guī)定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征求意見稿明確,經營者銷售家居用品、裝修用建筑材料等商品一般應以商品標價簽的形式,標明商品名稱、產地、型號、規(guī)格、等級、材質、價格、環(huán)保資質證明等信息。銷售外國商標產品、進口產品時,應公示或根據顧客需要提供合資、合作、代理、準予使用、進口國、原產地等證明材料。此外,對涉及測量、加工、送貨、安裝服務,也應該明示收費項目、服務內容、收費標準等相關信息,商品加工的損耗率也要一并標示。
同時征求意見稿還要求,如果有贈品,贈品也要注明等級、數量、材質、價格等,對于降價打折商品,除了注明原價、現價、打折期限,還要注明打折優(yōu)惠的原因。
記者了解到,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。市民可于2016年10月10日前,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反饋至省物價局工業(yè)品與服務價格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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